【财新网】(记者 郑斐)1月7日,上交所发出新年伊始的第三条新规,剑指未股改上市公司“钉子户”。
根据《关于对未股改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监管的通知》,未股改公司(S股)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的,属于异常波动。
上交所将分别公告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
股权分置属A股市场历史性问题,A股上市公司存在流通股和非流通股分立的“二元结构”。2004年国务院明确提出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改革问题以来,股权分置改革历经十年,却并未完全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