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上交所发新规 新股首日涨幅不得超144%

2013年12月16日 10:20 来源于 财新网
开盘价仅在发行价基础上上下浮动20%,上交所盘中报价不得高于发行价的144%且不能低于64%

  【财新网】(记者 杨璐)新股发行体制改革靴子落地后,交易所连出新规,史无前例的对新股上市首日设定严苛的涨跌幅限制。其中,沪深交易所均要求,开盘价的有效竞价范围为发行价上下浮动20%;盘中报价不得高于集中竞价的上下20%。

  12月14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在开盘方面,《通知》规定,新股首日集中竞价的有效申报价格为发行价上下20%,即开盘价不得高于120且不低于80%。此外,深交所也发布《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等事项的通知》,也对开盘价作出这一规定,此前,深交所对开盘价的有效范围限制在900%以内。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李丽莎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