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冉)中国证监会今日(12月20日)召开新闻通气会,正式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下称《创业板年报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二部(又称创业板上市公司监管部)赵立新介绍,正式发布的《创业板年报准则》共计四章66条和1个附件,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针对中小投资者,将年报摘要进行大幅简化,着重披露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方面的内容,如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基本财务信息,以及股东及股本结构等。针对机构投资者,提高年报全文披露要求,尤其是董事会报告中能够解释财务数据背后公司发展战略、行业格局、未来发展规划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