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证监会:保险机构将有望代销基金产品

2012年11月20日 19:56 来源于 财新网
保险公司代销门槛:“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偿付能力充足率符合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持续从事保险业务5个以上完整会计年度,最近3年连续盈利”等

  【财新网】(记者 刘冉)证监会周二表示,为进一步拓宽基金销售渠道,监管部门拟引入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代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

  11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保险机构销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基金销售市场已形成以商业银行销售为主,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销售为辅的多渠道销售模式。但各渠道间发展不平衡,特别是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发展缓慢。2011年修订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调整了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准入资格条件,降低“非专业”条件,提高“专业”条件,鼓励多元化基金销售机构的发展。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付涛 | 版面编辑:王永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