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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业务配套规则出台 风险警示板明年起实施

2012年12月17日 09:31 来源于 财新网
风险警示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5%,退市整理股票价格的涨跌幅限制为10%

  【财新网】(记者 曹文姣)12月16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退市配套业务规则,其中上交所发布的退市配套业务规则内容涉及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期、退市股份转让系统以及重新上市制度,在2012年7月7日修订发布的《股票上市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落实,建立起了相对完整通畅的市场化退市机制。

  为配合退市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上交所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本次相关业务规则发布后,上交所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将依次包括风险警示、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退市整理、退市股份转让和重新上市等环节,既有利于充分揭示退市公司的风险,也有利于帮助投资者作出合理的投资决策,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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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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