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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行调降分红比例下限

2012年10月29日 20:29 来源于 财新网
中行在公告中披露,除特殊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税后利润的10%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小晓)中行近期公布的一项公告中,降低了分红占税后利润的比例下限。分析师们认为这恐怕是中行日后降低分红比例的先兆,同时认为这是银行业的大势所趋。

  中行10月25日发布公告称:“除特殊情况外,本行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归属于本行股东的税后利润的10%。”

  然而,在中行今年的半年报中,相关表述还是“按照当年集团净利润的35%-45%派发2010至2013年度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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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慧颖 | 版面编辑:林韵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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