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冰)公募基金一直被称为私募基金的“黄埔军校”,培养了大量的私募基金经理,近期公募基金“一哥”王亚伟的出走更是触动了整个行业,如何留人一直是公募基金公司面临的难题。
6月30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一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草案)》(下称新基金法草案)规定,基金公司可以实行专业人士持股计划,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但《证券法》中对于基金公司为法人股东的限制并没有取消,这意味着基金公司的股东仍将是法人。一位基金公司高管曾向财新记者表示,证监会正是依据基金公司股东为法人的条款,解释基金业员工不得持股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