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已被逮捕半年的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用生受贿一案,迎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王用生被指控非法收受财物2351万余元。
2024年7月18日,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王用生受贿一案。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称,2010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用生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债券申购、人事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1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用生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