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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违法放贷等数罪并罚 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获刑20年

文|财新 张宇哲
2024年01月28日 20:14
何兴祥任职中行山东分行时期违规放贷并造成大额不良贷款,是主要案由之一
2024年1月26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图: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财新网】接受调查两年四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一审公开判决,数罪并罚判刑20年。

  近日,来自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法院公开宣判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何兴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依法追缴何兴祥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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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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