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接受调查两年四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下称“国开行”)原副行长何兴祥一审公开判决,数罪并罚判刑20年。
近日,来自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消息显示,法院公开宣判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何兴祥受贿、违规出具金融票证、违法发放贷款、隐瞒境外存款一案,对何兴祥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以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以隐瞒境外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依法追缴何兴祥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