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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销私募基金侵犯消费者权益 广发银行被监管通报

2019年11月06日 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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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银行在五个方面侵犯消费者权益,包括未进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未妥善保管推介资料、未提及基金风险、未按照产品方案执行准入、未完全落实相关履职工作

  【财新网】(记者 梁虹)因七年前代销私募基金存在多方面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情形,11月6日,广发银行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开通报。

  银保监会在通报中列举了广发银行在五方面存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包括未按照监管要求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未妥善保管推介过程文件资料,导致广发银行无法向监管部门提供该业务推介客户的风险评估材料,也无法提供业务开展期间的相关宣传单、短信、视频、会议记录等材料。

  此事起因于2012年中广发银行总行发起代销的一组私募股权基金。该组基金由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下称中金创新)发起,为有限合伙制的私募股权基金,投向Pre-IPO企业,共计4只,规模合计2.828亿元。

责任编辑:霍侃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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