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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罚相当、裁量有据 违规减持“明码标价”

文|财新 韩宇航
2026年10月20日 12:18
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行政处罚规则,细分四类行为、设三级裁量阶次,明确从轻从重情形及分别处罚规则,12月1日起施行
在《规则》中,收购人限售期内转让的义务依据相对于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收缩至《证券法》第七十五条,即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2026年10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违规转让证券案件行政处罚实施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规则》共十八条,曾于2026年4月17日至5月1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证券法》等上位法的规定基础上,《规则》既不增加违规类型,也不改变量罚空间,仅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针对具体违规转让证券类型做出细化安排。最核心的特征是设定了四类行为分类并设置对应的三级裁量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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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影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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