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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14部委: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

文|财新 刘冉
2025年11月29日 19:01
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中国相关监管部门再次表态打击虚拟货币交易。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公安部、中央网信办、中央金融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这是监管部门首次披露召开由十四部委共同出席的相关“协调机制会议”。

  会议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稳定币是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目前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方面的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非法活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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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春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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