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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金协会对科技、信息等服务开展自律评价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文|财新 刘冉
2025年08月07日 12:04
互金协会相关人士介绍,开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移动金融App、助贷、催收等具体业务评价时,还将制定相应的评价规则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协会”)发布《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及配套细则,将对从业机构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业务及与其相关的科技、信息、数据等服务的合法合规性、自律符合性等方面开展自律评价。

  一位中国互金协会相关人士向财新介绍,“这是协会开展自律评价的基础制度。开展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移动金融App、助贷、催收等具体业务评价时,还将制定相应的评价规则。”

  根据《办法》自律评价方式包括专业评价、市场评价、协会综合评价等;其中,专业评价、市场评价为可选的评价方式,协会在组织实施具体业务自律评价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使用专业评价和市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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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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