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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丰富存款保险制度的早期纠正、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

文|财新 丁锋
2025年04月28日 21:27
进一步强化存款保险职能,丰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充实存款保险基金积累,完善后备融资机制,切实发挥好专业化、常态化风险处置作用,并有必要在金融立法中予以体现
资料图:中国人民银行。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存款保险制度自2015年5月正式建立以来,至今已有十年。十年来,存款保险以其风险监测、防范挤兑、差别费率、早期纠正、风险处置等核心职能,与审慎监管和央行最后贷款人一起,构成金融安全网的三大支柱。

  2025年4月24日,央行召开“构建新时代更加强健有效的金融安全网——《存款保险条例》施行十周年”专家座谈会。

  座谈会上,来自立法工作部门、司法机关、商业银行、高校、学会等单位的专家代表建议,在总结10年实施成效、借鉴国际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存款保险“风险最小化”职能模式定位,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进一步强化存款保险职能,丰富早期纠正、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充实存款保险基金积累,完善后备融资机制,切实发挥好专业化、常态化风险处置作用,并有必要在金融立法中予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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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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