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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监总局:正推动《保险法》修订 建立“风险为本”制度

文|财新 吴雨俭
2024年09月27日 18:10
保险监管从“行为监管”转向“风险为本”,强调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健性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保险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在9月27日召开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金融监管总局法规司司长王胜邦透露,目前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保险法》的修订。未来的监管制度,将从主要关注保险业微观经营的“行为监管”,转变为更加强调“风险为本”的监管体系,强调保险公司的经营稳健性。

  王胜邦表示,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已经形成以保险法为统领、以国务院颁布的三个保险条例和二十几部监管规章为主体,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保险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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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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