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时逢“四周年”,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进一步铺开,迎来第三轮扩容。
2025年3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将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16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目前,已有26省市参与试点。2021年3月,北京和深圳启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首批试点,随后分别在2022年7月和2024年12月两次扩容。在第二次扩容中,试点范围已扩至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共10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