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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再扩容 新增江苏、海南

文|财新 王石玉
2024年12月18日 20:51
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集中收付;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
2024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时隔近两年半,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范围迎来第三轮扩容。

  2024年12月1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公告称,将在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广东、海南、陕西、宁波、青岛和深圳10省市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较2022年7月的第二轮扩容,新增江苏、海南两省。

  除了试点省份增加,新增的试点措施包括,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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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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