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接受调查近两年后,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北京市金融工作局)(下称“北京金融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郝刚一审获刑11年。
2025年2月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郝刚受贿、洗钱案,对被告人郝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追缴其受贿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财新从多个渠道了解,郝刚涉及比特币洗钱;另外,还曾协助某头部比特币挖矿公司高管解除边控,受贿或达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