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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评级要素新增信息科技 出现重大风险直接划为5级

文|财新 武晓蒙
2025年01月24日 20:28
支持监管评级良好的金融租赁公司优先试点创新类业务;对于监管评级结果下降、不再符合专项业务资质条件的公司,监管部门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暂停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专项业务
资料图:北京,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时隔三年半,70多家金融租赁公司迎来新版监管评级办法。监管导向鲜明,要求金融租赁公司全面提升信息科技管理水平。

  2025年1月24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对评级要素作出修订,将此前的“管理质量”评级要素与公司治理评估内容整合至“公司治理”要素,并新增“信息科技管理”要素,形成公司治理(20%)、资本管理(15%)、风险管理(30%)、专业能力(25%)、信息科技管理(10%)五个评级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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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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