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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租赁公司监管升级 拟要求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不低于51%

文|财新 夏怡宁
2024年01月05日 21:26
增加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境外制造业大型企业两类发起人;新增杠杆率、财务杠杆倍数等监管指标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3年6月底,共有71家金融租赁公司。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以纠正前期盲目扩张的类信贷倾向为核心,牢固树立回归租赁主责主业的鲜明导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一步优化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规则。

  2024年1月5日,金监总局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3年6月底,共有71家金融租赁公司。此前,金融租赁公司的监管规则是2014年原银监会发布的《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4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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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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