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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破题 北京先行试点

文|财新 刘冉
2024年12月22日 10:41
不再需要交易过户方式明确信托财产,省去每次过户均需缴纳的高额税费,减轻设立信托的税收负担
资料图: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试行)》(下称《通知》),为解决困扰信托业已久的核心问题之一——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位,迈出了一大步。

  《通知》要求相关信托公司和政府部门推进北京市辖内信托机构规范开展不动产信托业务,保障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的规范、准确、完整,切实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动产信托,是指委托人依法将其不动产转移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信托业务。《通知》所称的不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是指委托人将国有土地上已取得合法不动产权证书的不动产相关权利转移给信托机构,依法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将信托财产权利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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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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