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2024年9月24日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的通知》,将金融资产投资公司(AIC)股权投资试点范围由上海扩大至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南京、杭州、合肥、济南、武汉、长沙、广州、成都、西安、宁波、厦门、青岛、深圳、苏州这18个城市。
同时对外发布的《关于做好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称,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要严格遵守《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建立完善股权投资业务相关制度流程,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开展股权投资业务试点;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在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企业重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加大对试点区域范围内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