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近五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被开除党籍、取消待遇,并移送检察机关。
2024年8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通报称,经中共中央批准,对李吉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李吉平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吉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