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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晋蓉遭证监会警示

文|财新 张宇哲
2024年03月16日 15:22
两宗警示指向晋蓉城投结构化违规发债、通过不具备基金销售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募集资金
近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上海晋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出具警示函。图:最高人民检察院

  【财新网】近日,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对上海晋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晋蓉”)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中存在违规行为出具警示函。

  该警示函指出了晋蓉的两大违规事实,其一是经查,该公司未谨慎核实投资者与投资标的的关联关系,按照他人指令购买债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未谨慎核实投资者与投资标的的关联关系,按照他人指令购买债券,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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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凌华薇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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