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被查近11个月后,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行长傅小东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宁夏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河南分行原行长傅小东受贿一案,傅小东受贿432万余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上半年至2020年底,傅小东利用其担任国开行宁夏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开行机关委员会常务副书记,国开行河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多家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审批、人事任用提拔、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22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2.683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