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国证监会4月14日印发2023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修订《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私募办法》)已连续第八年被列入,而在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立法工作中并无私募相关内容,这意味着比《私募办法》层级更高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继续难产。
一位熟悉私募行业的法律界人士对财新表示,《私募条例》若能出台,《私募办法》也会相应调整,“如果现在只是单纯地修改《私募办法》,那就是各方对《私募条例》的意见难以统一,证监会只好继续完善自己的部门规章;如果条例很快会出,那就没有必要此时修订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