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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交所案件集中管辖 高法明确多项司法意见

文|财新 全月
2022年06月24日 21:13
准确认定发行人、主办券商等证券中介机构的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依法准确认定“业绩对赌协议”和“定增保底”性质条款的效力,优化审判执行程序
《保障意见》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特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相关司法保障。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6月24日,在北交所迎来100家上市公司之际,最高法也发布了一份针对新三板、北交所的司法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保障意见》),多项新三板、北交所涉及的问题有了明确的司法意见,包括北交所案件集中管辖,审慎判定主办券商的责任范围,“定增保底”性质的条款无效等方面。

  《保障意见》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特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相关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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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邱祺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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