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6月24日,在北交所迎来100家上市公司之际,最高法也发布了一份针对新三板、北交所的司法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保障意见》),多项新三板、北交所涉及的问题有了明确的司法意见,包括北交所案件集中管辖,审慎判定主办券商的责任范围,“定增保底”性质的条款无效等方面。
《保障意见》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特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相关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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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深化新三板改革、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下称《保障意见》),多项新三板、北交所涉及的问题有了明确的司法意见,包括北交所案件集中管辖,审慎判定主办券商的责任范围,“定增保底”性质的条款无效等方面。
《保障意见》围绕新三板挂牌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特征主要从四个方面提供相关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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