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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临港新片区外汇改革试点 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

文|财新 王石玉
2022年01月29日 18:20
在试点区域内,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的规模上限由其所有者权益的0.5倍提高到0.8倍,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将免于登记
新规将扩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的规模上限,进一步推进跨境投资体制改革创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经过20多天的公开征求意见,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细则正式落地。新规将扩大企业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的规模上限,进一步推进跨境投资体制改革创新。

  2022年1月28日,为支持上海临港新片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发布(下称“上海分局”)发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下称《细则》),推出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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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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