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1月2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下称《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试点六年的行政和解制度将全面推行。同日,证监会还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早在2015年,证监会经国务院批准制定了《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在证券期货领域试点行政和解,同时会同财政部发布了《和解金办法》,对和解金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投资者赔偿、和解金分配等程序机制作出了详细的安排。
2019年4月23日晚,证监会公告称依法与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等9名行政和解申请人达成行政和解协议,申请人交纳行政和解金1.5亿元人民币。这也是中国资本市场首例行政和解案(参见财新网《行政和解首现资本市场 高盛1.5亿元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