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中国资本市场行政和解制度自2015年2月推出后,实践成功只有两例,且都是针对外资机构,分别为高盛亚洲和上海司度。8月7日晚,证监会发布《证券期货行政和解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在新证券法的基础上对行政和解制度进行了完善。
行政和解制度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已经比较成熟——这是从制度经济学演变而来,是一项辩诉交易,只要公司承认自己违法,就可以达成一致协议,某些违法犯罪行为就可以不予曝光,但在经济上必须拿出一笔资金解决赔偿问题。行政和解制度的优势在于在不撕破上市公司脸皮的情况下,使得受害者拿到经济补偿,而且避免了较高的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