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去年12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在证券期货执法领域开展行政和解试点工作。证监会对行政和解的适用范围、程序等,起草制定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和解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2014年12月19日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的工作要求,证监会会同财政部,起草制定了《行政和解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和解金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行政和解金制度是行政和解试点的核心制度,直接关系到受损投资者获得补偿的实际效果。” 1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和解金办法》是《实施办法》的配套规则,对行政和解的管理、使用原则,行政和解金补偿投资者的程序,行政和解金的监督机制等做了具体规定,具体来说《和解金办法》的制度设计主要包括一下两个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