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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行政许可办法修订 外资入股条件放宽

2020年04月15日 18: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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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外资金融机构入股信托公司10亿美元总资产的要求;删除信托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次级债券的条款;简化部分业务流程
4月14日,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上一版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删除了“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的要求。

  【财新网】(记者 梁虹)时隔五年,银保监会拟修订《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并强化对信托公司监管。

  4月14日,银保监会就《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一版实施办法于2015年6月生效,迄今近五年。

  征求意见稿共计七章77条,与上一版相比,最重要的变化是删除了“最近1个会计年度末总资产原则上不少于10亿美元”的要求。这一硬性条件放宽,是为落实金融业对外开放、为外资进入信托业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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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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