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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金融监管评价办法出台 单独考核“首贷户”

2020年04月10日 15:2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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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银行服务小微从五个方面打分,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创优、政策试点、奖励激励的主要依据;评价结果为三级、四级的商业银行,将加强监管督导
4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加大小微金融服务力度是近两年的宏观政策导向,如何评价和督促银行落实?如何防止大行用价格战“掐尖”中小银行存量客户?

  4月10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信贷投放(43分)、体制机制(19分)、政策落实(14分)、产品创新(25分)、监督检查(14分)五个方面进行打分,合计115分(含15分加分项)。其中,信贷投放所占分数最高,主要包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信贷资源倾斜、小微客户细分、服务覆盖面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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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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