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武晓蒙)“目前,银行业机构支持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超过了1.8万亿元;自1月25日以来,20%左右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贷款获得了延期还款的安排。”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3月22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披露了最新数据。
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款,是落实3月1日银保监会等多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对于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同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