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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

2019年11月15日 19:3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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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股公司可单独或在申请境外再融资时一并提出申请;未上市的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可在申请境外首发上市时一并提出申请
11月15日,证监会宣布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后续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推出改革,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榆)筹备多时,H股“全流通”终于推出。

  11月15日,证监会宣布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并发布《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下称《指引》),后续将按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的原则推出改革,不设家数限制和完成时限。

  所谓“全流通”,是指 H 股公司的境内未上市股份(包括境外上市前境内股东持有的未上市内资股、境外上市后在境内增发的未上市内资股以及外资股东持有的未上市股份)到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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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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