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金融 > 要闻 > 正文

洪磊: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 明确信托义务

2017年08月19日 17:34 来源于 财新网
可以听文章啦!
大量名为受托管理、实则为单一项目提供融资的资金中介业务无法得到有效管理,私募行业仍然面临非法集资、受托责任不清、利益冲突等问题的严重困扰
资料图: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李明明)“尽快出台私募基金管理条例,厘清私募基金的本质与边界,明确契约型、合伙型、公司型基金的信托义务要求。”8月19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强调要落实《基金法》,迎接大资管,让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在私募基金纳入《基金法》统一规范后,私募基金走上了蓬勃发展的道路。自2015年2月起,基金业协会开始布局“7+2”自律规则体系,试图将《基金法》和私募基金暂行管理办法各项原则落实到9项自律规则中,这9项自律规则包括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募集管理办法、合同指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控指引投资顾问管理办法、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目前,基金托管投资顾问两个业务自律规则和从业人员自律规则尚未出台。而在自律管理实践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主要包括:

  推荐进入财新数据库,可随时查阅宏观经济、股票债券、公司人物,财经信息尽在掌握。

责任编辑:蒋飞 | 版面编辑:张翔宇
推广

财新网主编精选版电邮 样例
财新网新闻版电邮全新升级!财新网主编精心编写,每个工作日定时投递,篇篇重磅,可信可引。
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