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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平台禁止拿“风险准备金”说事

2017年02月22日 12: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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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金融局要求P2P机构不得以风险准备金的名义宣传,误导投资人
针对不断爆发的P2P风险,不少P2P平台打出“设有风险准备金”的促销手段,对此,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针对不断爆发的P2P风险,不少P2P平台打出“设有风险准备金”的促销手段,对此,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

  北京市金融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并未对P2P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是明确要求机构不得以风险准备金的名义宣传,误导投资人。

  风险准备金是P2P平台为了偿付出借人可能出现的回款损失而设立的一笔资金。一般为P2P平台向借款人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是平台从自身的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将其放入风险准备金账户中,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从该账户中取出资金,作为投资人本金或本息的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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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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