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吴雨俭)针对不断爆发的P2P风险,不少P2P平台打出“设有风险准备金”的促销手段,对此,监管部门明确表示不允许。
北京市金融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并未对P2P平台设立风险准备金作出禁止性规定,但是明确要求机构不得以风险准备金的名义宣传,误导投资人。
风险准备金是P2P平台为了偿付出借人可能出现的回款损失而设立的一笔资金。一般为P2P平台向借款人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或是平台从自身的服务费收入中提取一定金额,将其放入风险准备金账户中,当借款人出现逾期或违约时,平台会从该账户中取出资金,作为投资人本金或本息的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