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东北特钢对三只短期融资券和一只超短期融资券的持有人会议决议作出答复,拒绝了持有人提起破产诉讼的议案,并称“无力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承诺不会采取恶意逃废债行为、不会单方面对未兑付的债务融资工具采取债转股行为。
8月2日,东北特钢发布对“15东特钢CP001、CP002、CP003以及SCPOO1”的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的公告。
对于持有人多次提出的披露财务报表等经营情况的要求,公告答复称,受债券违约事件影响,发行人当前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发行人将在债务解决方案最终确定后,组织审计机构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