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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决议出炉 投资人提起破产诉讼

2016年07月29日 10: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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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草案中要求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等提议被删除;投资人再次要求书面承诺债券不债转股、不恶意逃废债,东北特钢将如何回应,尚待发行人此后的答复公告
2016年7月19日,辽宁大连,东北特钢集团债务重组方案说明会召开。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张宇哲)备受市场关注的东北特钢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终于出炉。

  7月28日晚间,中国货币网发布的《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短期融资券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下称“决议公告”)显示,上述三期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国开行和招商银行于7月20日在大连召集召开的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七项议案。

  相比此前曝光的议案草案,“决议公告”措辞温和。七项议案中,删除了此前议案草案中备受关注的条款,即“要求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全面暂停辽宁省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公开谴责东北特钢,并提请证监会、银监会、发改委暂停辽宁省政府及企业融资,并倡议所有金融该机构全面停止购买辽宁省政府及辽宁地区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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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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