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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公开征求意见 拟设三年过渡期

文|财新 刘冉
2022年12月30日 18:53
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新增“不得以信托业务形式开展为融资方服务的私募投行业务”
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八个月前就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的信托业务分类新规,终于揭开面纱。

  2022年12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通知》),公开征求意见。《通知》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管理信托、资产服务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25个业务品种,并拟设置三年过渡期。

  早在2022年4月,银保监会就向部分信托公司发下发了《关于调整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参见财新网《信托业务分类新规征求意见 突出强化受托功能》),开始在业内小范围征求意见,并陆续在9月召开座谈会、10月要求部分信托公司按照新的信托业务分类方法试填报数据。期间,监管部门不断完善新的信托业务分类,增加细分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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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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