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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广东分行原副行长陆锦文一审 被控收受财物超1亿元

文|财新 武晓蒙
2022年06月28日 20:07
2012年至2014年,陆锦文在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为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
资料图:陆锦文

  【财新网】2021年9月被查、2022年3月被“双开”的工行广东分行原副行长陆锦文,又有新消息。

  6月28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一审开庭审理了陆锦文受贿、违法发放贷款一案。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陆锦文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21年,被告人陆锦文利用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便利,为相关公司和个人在销售产品、贷款融资、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与他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47亿余元;2012年至2014年,被告人陆锦文在担任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先后为相关公司发放贷款共计7亿元。提请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陆锦文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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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边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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