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为贯彻落实近日国务院提出的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扩容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试点对象新增“专新特精”企业,试点范围新增8个省市,且现有试点区域的自主借用外债额度翻倍。
5月3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下称《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下称“试点企业”)在试点区域内参加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
同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的33项措施中,也提出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进一步拓宽企业跨境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外债便利化额度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