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5月10日发布《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则》及配套规则,将各类基金从业人员统一纳入从业资格管理范围,从事基金业务活动的经营机构全面覆盖,不仅包括公募基金管理人、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经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还包括基金托管人以及各类基金服务机构等。
《规则》所指的从业人员,是以上述机构名义进行基金业务活动的人员,包括与机构建立劳动关系的正式员工及建立劳务关系或者劳务派遣至机构的其他人员等。其中,服务机构包括从事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业务的基金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