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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商务部: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文|财新 吴雨俭
2022年01月26日 10:53
为已购买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赔等服务
1月26日,由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其中显示,在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方面,要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由于内地与香港在保险监管方面存在差异,以及受外汇管理政策的约束,内地居民购买香港保险经历了多个阶段。如今,随着粤港澳地区的不断融合发展,消费者们也将在内地获得更多关于香港保险的服务。

  1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印发《关于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放宽市场准入若干特别措施的意见》(下称《意见》)显示,在完善金融投资领域准入方式方面,要推动深港澳地区保险市场互联互通。

  具体来看,《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保险服务中心有关工作,在符合现有的法律法规前提下,为已购买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港澳保险产品的客户提供便利化保全、理赔等服务,推动深圳与港澳地区建立有关资金互通、市场互联机制,试点在深圳公立医院开通港澳保险直接结算服务并允许报销使用境外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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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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