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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发布自律规则 压实受托管理人职责

文|财新 张宇哲
2022年01月19日 16:01
中证协称,当前债券违约后的处置和重组日趋常态化,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交易频繁发生,亟需强化受托管理人要求,切实发挥好受托管理功能
中证协称,当前债券违约后的处置和重组日趋常态化,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交易频繁发生,都亟需强化受托管理人要求,切实发挥好受托管理功能。图/人民视觉

  【财新网】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修订发布三项自律规则,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受托管理人职责。

  三项自律规则包括:《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下称《受托准则》)、《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必备条款》(下称《必备条款》)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处置公司债券违约风险指引》(下称《处置指引》)。

  中证协称,前述三项自律规则为适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修订,促进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归位尽责。公司债券受托管理是受托管理人接受发行人聘请与债券持有人委托,在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持续跟踪、定期监测、按规披露发行人与本期债券风险状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参与处置债券违约风险等勤勉尽责处理相关事务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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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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