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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规范外汇交易 不得利益输送、市场操纵

文|财新 王石玉
2021年12月04日 10:53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将重点规范银行等金融机构,并对标国际外汇市场准则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推动中国外汇市场管理规则与国际接轨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重点规范对象,并指市场参与者应合理开展外汇自营交易,促进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下称《指引》),将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重点规范对象,并指市场参与者应合理开展外汇自营交易,促进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

  “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金融服务的主要供给方,是从专业角度提供外汇市场服务的核心参与者,是《指引》的重点规范对象。”1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在就《指引》相关内容答记者问时表示。

  《指引》所定义的市场参与者包括直接参与外汇市场交易的机构,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等金融基础设施运营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等市场服务机构。《指引》主要分为“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两大核心内容,适用于在外汇市场开展的交易,以及市场参与者依托外汇市场与客户发生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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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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