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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终迎“二读” 焦点仍在衍生品

2021年09月28日 18:27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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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法》已于4月26日进行了“一读”,统筹考虑两个市场,系统规定期货市场各项制度,兼顾规范其他衍生品市场,最终出台的法律还存在很大变数
9月28日上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于10月19日至23日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届时将审议期货法等多部法律草案。这也意味着《期货法》“二读”在即。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备受业内关注的《期货法》(草案)即将迎来“二读”。9月28日上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百零二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将于10月19日至23日召开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届时将审议期货法等多部法律草案。这也意味着《期货法》“二读”在即。

  《期货法》已于4月26日进行了“一读”。据财新记者了解,《期货法》此前争议的焦点,即为衍生品是否要纳入此法,尤其是涉及非期货监管部门监管的其他衍生品市场。

  此前,个人投资者一直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参与大宗商品、外汇、贵金属等“类期货”产品投资,2020年4月,因原油价格暴跌,投资中行“原油宝”产品的客户一头撞上了“负油价”的历史时刻,6万客户显示“穿仓”58亿元(参见《财新周刊》2020年第16期封面报道《中行“纸原油”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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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箐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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