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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刘彩萍)《期货法》(草案)正式进入“一读”,争论良久的其他衍生品市场纳入草案,这意味着《期货法》将有可能最终突破部门监管范围,成为一部以功能监管为目标的法律。
4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法(草案)》(下称《草案》),全国人法财经委主任委员徐绍史做《草案》说明。
据财新记者了解,《期货法》此前争议的焦点,即为衍生品是否要纳入此法,尤其是涉及非期货监管部门监管的其他衍生品市场。
此前,个人投资者一直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参与大宗商品、外汇、贵金属等“类期货”产品投资,2020年3月,因原油价格暴跌,投资中行“原油宝”产品的客户一头撞上了“负油价”的历史时刻,6万客户显示“穿仓”58亿元(参见本刊2020年第16期封面报道《中行“纸原油”覆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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