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全月)7月23日,证监会处罚委办公室副主任董文媛在例行发布会上通报首批适用新《证券法》财务造假案件处罚情况。首批适用新《证券法》惩处财务造假恶性案件已进入事先告知阶段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最高拟处以近4000万元罚款。
“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是证券市场的“毒瘤”,严重破坏市场运行基础,侵害投资者利益,始终是证监会监管执法重点。”董文媛以三宗典型案件的处理情况详细说明。
宜华生活在2016年至2019年4年虚增利润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8.24%、98.67%、192.78%和99.37%。该案已进入告知程序,这也是目前拟对上市公司信披违法罚款额最高的案件。